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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3-02-25

关于开展2013年度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3〕151 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于2013年4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施工现场深基坑工程、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于2013年7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及相关文件、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内容:

  (一)深基坑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情况;施工降水方案、开挖及支护的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审核及专家论证情况;深基坑工程现场安全状况及验收情况;深基坑工程监测情况;坑边防护、坑边堆载及人行通道安全情况等。

  (二)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审核及专家论证情况;2012年7月1日后搭设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登记备案情况;新型脚手架企业标准备案情况等;钢管、扣件进场复验情况;架体搭设质量及验收情况等。

  (三)临时用电: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审批及审核情况;电工、焊工持证上岗情况;直接操作用电设备人员的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和考核情况;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系统情况,分级配电、逐级保护情况,外电防护情况,临时用电验收情况等。

  (四)监理单位对深基坑工程、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审查及验收情况,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情况,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二、检查安排

  (一)项目部自查阶段:自即日起,各施工、监理项目部要结合安全质量状况评估月自评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评估信息平台”)中有关深基坑、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录入“评估信息平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监理确认后留存备查。

  (二)企业检查阶段:自即日起,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对所辖工程按照“评估信息平台”中有关深基坑、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内容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项目部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项目部应将企业检查情况及整改报告留存备查。

  (三)市、区两级执法抽查阶段: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将在专项检查阶段开展深基坑工程、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执法检查。同时,结合季节施工特点和“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要求,在全市安全质量网格执法检查中开展重点执法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基坑工程、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确保深基坑工程、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二)市、区两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将重点检查项目部和企业开展自查整改情况,对未开展自查整改的项目部和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处罚。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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